化学工程学院全体同学:
按照学校评选“我心目中的好老师”活动要求,现将我院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教师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教风端正,工作认真,治学严谨,3年内无任何教学事故;
2. 教学理念先进,能将创新创业意识融于课堂教学,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的欢迎和喜爱,学生评价优秀;
3. 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关注学生的成长、成才,既教书又育人,是学生的良师益友;
4. 有一定学术水平,工作兢兢业业,勇于探索,有所建树,能够使学生受教于其学术风范,受益于其学术成果。
5. 评选对象是我院在编在岗专、兼职教师,连续两年承担各类教学任务不低于200学时,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
二“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参考标准
1.教学方法多样、课堂内容丰富有趣;
2.具有创新意识,能将创新创业理念贯穿课程之中;
3.认真负责,不断提高自身能力;
4.信任学生,关爱学生,和学生打成一片;
5.热爱教育事业,学识渊博,教学、科研水平突出;
6.举止端庄,仪表整洁,人格魅力强。
三、评选方法与步骤
请化工学院各班组织同学投票,每位同学按照“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参考标准,认真填写推荐表(附件1)。每位同学推荐本学院教师5名、外学院教师1名。
各班学习委员将本班投票情况进行汇总,将班级投票得票最高的五位化工学院教师和一位其他学院教师填写在汇总表(附件2),5月10日前将汇总表交学院教学办(第二实验楼519,电话5505860)。
化学工程学院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