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理工学院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理工〔2017〕17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院评优办法,经各班民主推荐,辅导员初评,党总支审核,评选出赵粮等37名同学荣获“三好学生”,王思杨等43名同学荣获“优秀学生干部”,白庆荣等8名同学荣获“社会活动积极分子”,杨华等39名同学荣获“优秀共青团干部”,谢军权等37名同学荣获“优秀共青团员”,2016级行政管理3班等3个班级荣获“先进班集体”,2017级法学卓越2班等3个班荣获“先进团支部”,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813-5980260)实名反映。
法学院学工办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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