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表彰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
二、奖学金的类别、标准
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元;按学生人数的6%以内评定。
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600元;按学生人数的10%以内评定。
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元;按学生人数的15%以内评定。
三、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理工[2017]172号)第五章有关规定执行。
四、各学院须在: 9月10日前将公示无异议后的评选结果报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汤老师,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汇总表各一份,纸质表须由各学院分管书记签字盖章)。
五、各学院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登记表》(可在学生处下载中心下载)后于9月21日前送学生处资助中心盖章。
六、特别提醒
1、评奖指标(见附件1)已分到各学院,由学院负责评选。请各学院严格按附件中的额度开展评选工作。对指标存在异议的,请与学生处资助中心汤老师联系。
2、转专业学生回原班级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
3、奖学金指标分配的基数是由教务处提供的学生数核定得出;
本学年专升本入学学生不纳入本次评定范围。本次评定范围为:2016级本科专科、2017级本专科、2018级本专科学生。纺专学生只评选18级,16、17级不参与评选
4、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经费采取划拨各学院的方式,各学院按最终评定的结果将经费发放给获奖同学。
附:1.2018-2019学年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指标
2.2018-2019学年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
3.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登记表
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9月2日
编辑:g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