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消防文创作品征集活动方案
按照消防救援局关于2019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安排部署,全国将开展消防文创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为征集到高质量、有影响力的作品,总队将面向全省部署开展“消防文创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全省创新开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 ”主题文艺作品创作活动,充分发挥文艺作品在传播消防文化、普及消防知识、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而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消防队伍,重视消防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
承办单位:四川文明网、四川劳动保障杂志
媒体支持单位: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四川在线、四川新闻网、华西都市报、成都商报以及新浪四川、四川发布、川报观察、四川观察等主流媒体。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11月30日
四、征集内容
围绕消防安全知识、消防救援队伍事迹进行创作,分文字作品(诗歌、剧本等)、曲艺作品(相声、小品、歌曲等)、平面作品(漫画、海报)、新媒体作品(短视频、微电影、公益广告、MG动画)等4类作品。
曲艺类作品(歌曲、小品、相声),此类作品均以视频形式报送,要求画质清楚,构图完整,避免画面凌乱、镜头摇晃等情况(切勿用手机拍摄)。如采用资料视频,切记不能出现无关的水印信息。视频时长在5至8分钟之内。视频格式为无损(无压缩)的avi、mov、wmv、mpg等格式。视频比例采用16:9模式,分辨率为1280*720以上,码率不小于5M,字幕的字体统一为方正准圆-GBK,字体大小:55.0,白底黑色外描边。文字类作品(诗歌、剧本等)题目自拟,题材、体裁、字数不限。平面类作品(漫画、海报),单幅作品或系列作品均可,手绘和电脑绘制作品均可,其中手绘作品需扫描成电子版提交;网上提交文件格式为JPEG(或JPG)、BMP格式。新媒体类作品(短视频、微电影、公益广告、MG动画)符合微博、微信、抖音或头条等媒体发布要求。
五、作品要求
(一)注重思想性。内容要围绕主题,展示新时代消防救援队伍“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新形象。
(二)注重艺术性。作品要精准选题,以小见大,构思巧妙,形式新颖,内容鲜活,做到耐读、耐看、耐听,富有感染力。
(三)注重观赏性。要反映的内容应通俗易懂,密切结合生活实际,契合时代特点,符合审美习惯,适合媒体传播,避免成人化、概念化和空洞说教。
(四)注重原创性。作品要求具有原创性,拥有独立的版权,严禁抄袭和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六、活动安排
(一)作品征集(10月18日至11月15日):参评作品报送至邮箱wmcbhd@qq.com,报送作品的同时须提交每件作品的名称、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以及作品简介等内容。
(二)展示投票(11月25日至11月29日):对所有文创作品进行初步审核后,制作活动网络专题在四川消防官网、四川消防官方微信、四川文明网和各新闻媒体平台进行展示,在此期间内,广大网友可进行投票。
(三)作品初评(11月29日至12月3日):作品征集结束后,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将邀请媒体等相关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网络传播影响力、网络投票量、专家意见等进行综合评选。评选结束后,将对获奖参赛作品进行上报表彰,并在全国予以推广。
七、活动奖励
本次活动,将按照文字类、曲艺类、平面类、新媒体类对征集作品进行分类评选,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评选结束后,对获奖作品作者发放奖品(奖金)和荣誉证书。
八、相关说明
(一)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原创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
(二)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三)凡未作特殊说明,即默认授予本次活动举办单位对作品的公示权、传播权、编辑出版权,举办单位将不另通知,不再支付报酬。
(四)本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属于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集公告之所有规定。
联系人:任超、罗曼华,028-8698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