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各班级: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5〕275号)精神、《四川轻化工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与评选实施办法》以及《化学工程学院关于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二、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档次,其中一档为一般困难,资助金额为2500元/人·年;二档为困难,资助金额为3700元/人·年;三档为特殊困难,资助金额为49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秋季学期按学期(5个月)发放,春季学期按月发放。
三、评选指标
根据学校2025年下发的国家助学金指标,优先22类特殊困难学生分配国助名额,剩余名额分班级分配国家助学金名额。根据相关要求,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普通学生和退役士兵学生的名额不混用。
四、评选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在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内(本科4年、专升本2年)。
2.申请人须在当前学年(2025-2026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含退役复学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家庭(原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孤儿、残疾、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和其他低收入家庭等二十二类特殊群体要应纳尽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五、材料报送
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国家助学金评选小组(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主评议小组)递交《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025版)》(手写,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经各班评议小组(评议小组包含辅导员老师)讨论,提出获国家助学金建议名单并在班群公示1天,同时副组长填写《2025-2026学年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院助学工作组评审确定拟资助名单及档次后,并在本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1、国家助学金评选小组提交材料要求:
(1)电子材料:
附件2 《2025-2026学年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表中填报信息务必准确)。各班副组长于2025年10月10日之内发送至至hgzz0304@163.com(2022级和2023级);hgzz0102@163.com(2024级和2025级)。(备注:文件名一定要更改为班级,例如:工艺221班)。
(2)纸质材料(后续通知收取):
a.《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该申请表须为手写稿。
b.国家助学金评选过程须形成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见附件。
c.班群的国家助学金公示截图纸质版。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