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各班级:
为进一步弘扬五四精神,激励青年学生,化学工程学院将对学生干部中表现优异、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的同学进行评选表彰。详细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我院的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劳动,搞好寝室卫生。
4.积极参加文艺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5.担任学生干部期间,积极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主动为同学服务,工作责任心强,成绩较显著,受到同学好评者。
6.勤奋学习,学习成绩较好,能起好带头学习作用。
7.生活朴素,作风优良,能在同学中起到模范作用。
8.积极参加化工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组织的会议,积极配合各部门相关工作。
9.积极组织班级同学参加学院举行的各项活动。
二、评选指标
1.团总支学生会干部按申请总人数的15%评定。
2.各部门直属的班团干部,按申请总人数的10%—15%评定。
三、评选办法
1.“优秀干部标兵”每年5月评定一次。
2.评定时学生干部自愿向学院团总支递交评优申请,团总支学生会成员的评优通过团总支学生会考评产生。班干、团干的评选由班级推荐,结合日常工作考察产生,考评内容包括班级工作的完成情况,各项活动班级出勤率等。
3.评定原则上考核申请人在上一学期各方面的工作情况、成绩。
4.评选出来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需报学院党总支审批后方能生效。
四、奖励办法
1、向“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
2、向全院公布“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名单,“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获得者参加年度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享有优先权。
注意:1、申请时间: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5月9日12:00
2、申请方式:将申请表纸质档交于第二实验楼411办公室。
3、申请表请自行下载附件一。
化学工程学院团总支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