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推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文件精神的贯彻实施,经研究,决定举办四川理工学院2016年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及名额
1、在编在岗辅导员。
2、各学院按要求选拔推荐辅导员参加。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二、比赛项目
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比赛项目参照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第三届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基础知识测试、自我介绍与展示、主题班会(采用视频展示方式)、主题演讲、案例分析。比赛项目见附件二。
三、比赛时间及流程
比赛时间定于2016年12月举行;比赛流程见附件三。
四、表彰奖励
根据初赛成绩确定12名辅导员进入决赛,根据初赛、决赛成绩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初赛成绩×40%+决赛成绩×60%),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第7-12名为优秀奖,第12名后为参赛奖。一等奖奖金为1000元,二等奖奖金为800元,三等奖奖金为500元,优秀奖金300元,参赛奖金100元。
五、相关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并根据比赛内容开展相应的组织和培训工作。
2、参加比赛的辅导员都要精心做好赛前相关准备工作(如主题班会视频录制等)。
附件一:各学院参赛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初赛、决赛比赛项目
附件三:比赛流程
学生处
2016年11月8日
附件一:
各学院推荐参赛名额分配表
学院 | 参赛名额(24人)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 |
计算机学院 | 1 |
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 1 |
机械工程学院 | 1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1 |
化学工程学院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生物工程学院 | 1 |
土木工程学院 | 1 |
管理学院 | 1 |
经济学院 | 1 |
法学院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外语学院 | 1 |
人文学院 | 1 |
美术学院 | 1 |
音乐学院 | 1 |
体育学院 | 1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1 |
黄岭学院 | 5 |
注:因特殊原因无法选拨推荐参赛辅导员的学院须经学生处同意。
附件二:
初赛、决赛比赛项目
一、初赛比赛项目
1.基础知识测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辅导员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信息的理解分析和问题破解能力。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危机事件应对等相关工作领域的理论和知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等。
限时60分钟。
2.自我介绍与工作展示:辅导员对个人情况和特色工作进行介绍与展示,使用背景音乐、PPT或其它道具(需自备)。限时3分钟。
3.主题班会:采用视频展示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辅导员综合运用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教育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和方法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能力。视频包含班会方案阐述、班会组织等内容,提前录制好送评委阅评。要求视频图像、声音清晰,无抖动、无杂音。限时10分钟。
二、决赛比赛项目
4.主题演讲:采取命题演讲,主要考察辅导员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水平。参赛选手根据指定主题“如何做一名专业辅导员”进行演讲。限时5分钟。
5.案例分析:主要考察辅导员分析判断、解决问题的能力。参赛选手现场抽题,就案例中的问题关键点、解决思路、实施办法、启示进行阐述。限时6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