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川轻化[2023]64号)相关规定和研究生部关于2022-2023年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选通知办法,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研究,评选出1名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现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831-5980289。
序号 | 等级 | 学生姓名 | 院系 | 年级 | 学号 | 性别 | 入学年月 |
1 | 国家奖学金 | 廖静 | 外语 | 2021 | 321045118103 | 女 | 202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