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中心、各位老师:
由于易制毒及危化品是国家管控物品,其采购需通过公安局批准,现行流程为:国实处定期汇总全校需求(教学或个人科研需要)后报公安局批准(一事一批),经批准后实行采购,到货后国实处完成入库,再由学院实验中心(或科研项目组成员,以下简称个人)到计财处划转相应经费至国实处帐户,凭内部转账凭证再到国实处领取(国实处完成出库)。
为了减少各学院(或个人)转款的繁杂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现将学院(或个人)到计财处转账的过程更改为由国实处统计相关经费,并代学院(或个人)到计财处直接划转该次请购货物所需经费。
国实处将各学院(或个人)提交的请购计划申请单(以请购单位或个人签字为准)默认为各学院(或个人)同意国实处向计财处划转该次申请货物所需经费;各学院(或个人)在提交请购计划时应确保本单位或个人经费有所需余额。
对于以上约定,如有异议,应在提交请购计划申请前告知国实处,另行商定经费划转办法。如未提出异议,国实处进行相关经费划转后,请各学院(或个人)自行核对经费支出详情。
相关咨询请联系国实处资产科:0813-5505728
国有资产与实验管理处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