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法学院教师陈昶副教授为岳池县人民检察院全院干警进行了一场题为《基层矛盾纠纷的“情理法”融合治理及其展开》的专题授课。培训由岳池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唐波主持。

陈昶讲述了“情”“理”“法”三个要素的主要内涵,通过大量的案例分析了“情理法”融入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的实施方案。在培训互动环节,相关干警围绕工作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同主讲人进行了沟通交流。参会成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理论和实践结合紧密,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本次培训是我校法学院同岳池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检校合作落地见效、协同育人的集中体现,有助于持续推进双方的合作与交流。
【来源:陈昶;编辑:严涛;审核:邹国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