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生源地贷款办理的相关要求,现开始办理2019-2020学年生源地贷款的申请材料,具体要求以及流程如下:
一、有意办理下一学年生源地贷款的同学先要到生源地所在地的教育局负责管理学生生源地贷款的机构咨询本地的生源地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办理还是由农村信用合作社或者其他银行办理,并咨询清楚当地办理的具体要求、相关手续。
二、如果所在生源地当地是由国家开发银行负责生源地贷款
请贷款的学生将开发银行出具的贷款受理证明于下学期9月6日之前交到学工办。
注:有部分地方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要求学生提供一份学校盖章的证明(即“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模板见附件),有需要办理此证明的同学自行下载填好并于7.4全天或者7.5上午9-10点(材料收取时间仅限于以上两个时间段)交到学工办赖老师处,以便统一到学校盖章后返给大家。
三、如果所在生源地当地是由农村信用合作社负责生源地贷款
1、请有意贷款的学生于本学期7.4全天或者7.5上午9-10点(材料收取时间仅限于以上两个时间段)将填好的“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一式一份)交到学工办赖老师处。(表格见附件)。
2、以上两份材料填写并交给学工办以后,由学工办老师统一到学校盖章,再通知学生在放暑假之前领回盖好公章的贷款材料。
3、学生放暑假以后持以上盖好学校公章的贷款材料到生源地教育局负责资助的部门领取相关表册办理生源地贷款。
4、农信社助学贷款从2018年开始采取信用扫码方式,扫码时间以及具体要求于下学期开学后另行通知。
请有意办理下一学年生源地贷款的学生按以上要求抓紧时间咨询、办理相关手续,请相互转告!
注:1、续贷的同学务必自行咨询清楚贷款机构是否需要办理需要学校盖章的相关手续,如果需要学校盖章手续,也请按照以上通知要求将相关材料于7.4全天或者7.5上午9-10点(材料收取时间仅限于以上两个时间段)交到学工办赖老师处,以便统一盖章。
2、18级需要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同学有在放暑假前需要学校盖章的材料直接交辅导员段炼老师处办理,下期开学以后提交的材料按以上通知要求交法学院学工办。
3、温馨提示:请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不要把自己的生活费存进学校统一给大家办理的扣费的农行卡里,以免被计财处在开学后作为学费误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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