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0-30浏览次数:757

根据学校要求,2019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开始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 评选名额

2019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3-4名,具体名额需等学校正式通知)

二、省优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践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四个自信”,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无任何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不当行为。

(三)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各科考试或考核科目均无不合格记录,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锻炼标准。

(四)大学期间曾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获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奖项,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或荣誉、奖励。

(五)兴趣爱好广泛,综合素质全面,性格开朗,积极向上,有较强的亲和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公益服务活动,服务社会意识强。

(六)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对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申请时间、地点及申请材料

请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于201810月31日下午5点以前将以下材料交辅导员处:

1、《四川省普通高等本专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注:登记表一式两份;

表格模板见附件;

表格提交打印件,不收手写版

A4纸双面打印,字体仿宋_GB2312,字号暂时没有明确要求;

登记表正面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主要事迹(不得另附纸张)

2、在校期间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3、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证明一份(班干部无须提交相关证明,以辅导员处的班干部名单为准)

注:由于本期校级评优、奖学金还没发放获奖证书,获奖记录由辅导员统一核查。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逾期不受!

 

 

附件1: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附件1:附件1: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0.03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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