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06年暑假放假时间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字:网管中心来源:院办发布时间:2006-07-10 字号:

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将暑假时间、期末及暑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时间安排
    1、学生暑假安排:
   (1)放假时间:2006年7月17日—8月30日;
   (2)开学报到注册时间: 2006年8月31日(星期四)—9月1日(星期五);
   (3)补考安排:8月28、29日办理补考手续,8月30日—9月3日补考;
   (4)正式行课时间:2006年9月4日(星期一)。
    2、教职员工暑假安排:放假时间:2006年7月17日-8月27日;开始上班时间:2006年8月28日(星期一);请各部门认真考勤,并将出勤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院办公室。
    3、新生报到注册时间:2006年9月11日—12日。

    二、暑假前的工作安排
    1、学生期末考试事宜,根据教务处安排执行。学期末,各部门除抓好常规工作外,要对本学期各项工作进行认真检查总结,并研究安排下学期工作,对本学期未完成的工作要按计划在暑假前抓紧落实,必要时合理的安排假期时间完成,确保本学期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教学、教辅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待考试事宜完成后方可放假。
    2、学生处、有关各系、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总公司应做好各校区间学生调整、搬迁的相关安排和准备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安全、有序的完成。

    三、安全保卫工作
    1、各校区、各部门要加强安全与稳定工作,放假前,集中对本单位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强化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各系和保卫处特别要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做到防火、防盗、防事故,离校学生要防止在往返途中发生上当受骗、被盗或危及人身安全等事件。
    2、放假前,各部门负责人要牵头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专门研究暑假期间的安全隐患和相应的防范措施,依照安全工作责任书的要求,采取措施,对安全隐患积极进行整改。保卫处要对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重点部位要加强巡查,杜绝火灾、盗窃和意外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暑假期间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3、保卫处、后勤服务总公司要认真履行好职责,确保暑假期间学院公共财产和学生个人财产的安全。
    4、暑假期间,任何留校学生不得擅自带人到学生宿舍留宿,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学生的贵重物品,由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妥善保管。各系请于2006年7月14日前将留校学生名单及住宿情况分别报学生处、后勤服务总公司。

    四、暑假其它工作安排
    1、研究生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院团委等有关部门和后勤服务总公司,要组织和安排好留校学生的生活和活动,尤其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各单位假期中在院内组织进行的各类活动,须按学院的有关规定报批后方可进行。
    2、处级以上干部到外地探亲、出差需经主管院领导同意。
    3、暑假期间各部门要认真安排好值班工作,根据本单位情况妥善细致地安排好值班,及时处理有关问题。要严格岗位责任制,所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遇紧急和重要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及时妥善处理。如因值班人员未到位或玩忽职守造成事故和损失,学院将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各部门须将本单位值班安排表于2006年7月12日前(包括值班人员办公电话、小灵通或手机号码)报院办公室备查。
    值班时间: 8:30—12:00(上午) 2:30—6:00(下午)
    附件:院领导、两办值班安排表

                                         院 办 公 室
                                     二○○六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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